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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国陈醋保护措施

文章来源:纳溪文化馆   发布时间:2014-07-06 11:00:30   浏览量:[]

一、 已采取的保护措施
1、建立领导机制,在泸州市非遗中心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;
2、建立管理机制,市、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与护国陈醋公司签订协议,形成保护机制;
3、建立工作机制,将保护工程纳入护国陈醋公司所在政府的目标考核;
4、建立投入机制,将各级匹配资金和地方政府补助资金投入到工艺的传承保护中,扩大护国陈醋的宣传,促进销路,增加产量。最终达到既扩大生产又保护传统酿制技艺的目的。
二、资金投入情况
1、泸州护国陈醋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专门成立了非遗保护办公室,企业法人单位,在编人员20名,专职从事护国陈醋传统酿制技艺的保护工作;
2、目前我们已收集好代表性资料和实物且保护完整;
3、老传承基地1个投资共计1000万余元,真在修建新传承基地1个政府补助1000万元,公司出资2300万元;
4、政府和公司每年投入50万以上保障了开展传承传播与展演活动所需资金。
三、保障措施
1、用文字、录像等手段将护 国陈醋的工艺流程进行真实、全面、系统地保存;
2、建立护国陈醋非遗传习所,加大对技工的培训;
3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录制的光盘等手段,对护国陈醋进行大力宣传

纳溪区文化馆非遗办公室
2014年5月7日